[2007-12-14]
告
知
函
深圳市华锐科技有限公司:
根据贵公司2006—2007年在广东省销售我公司产品的情况,我公司决定从即日起终止贵公司在广东省的代理资格、以及其他任何授权,并请务必于收到本告知函的3天内将相关授权书、资质文件等悉数退回我公司。若12月20日前我公司未收到上述相关文件,我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正当权益。特此告知!
武汉千屏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2007年12月14日
[2007-12-22]
制造厂家的申明
武汉千屏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老用户:
您们好!
我公司与深圳市华锐科技有限公司,及其负责人(刘文堂)广东省总代理的授权,已于2006年2月28日到期终止,其他任何授权也已于2007年12月20日前全部解除。目前该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出具的任何有关我公司的代理、授权等,均为无效,我公司对因此相关授权产生的事务,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。特此申明。
同时,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广大的新老用户,也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产品在广东省市场的销售,广东省地区的新老用户、各销售公司可直接与我公司广东省办事处联系。
武汉千屏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:
电话027—87528001
、87528002 传真:027—87528003
广东办事处:13725261922
whqp@sina.com 朱亚伟先生
公司网址:www.championimage.com.cn
武汉千屏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
2007年12月22日
 |